根據《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和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甘環土壤發〔2021〕15號)文件、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和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的通知》(蘭環發〔2022〕19號)文件要求,對永登縣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食用農產品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和儲存場所用地的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一、基本信息
蘭州市永登縣11個重點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位于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包括由永登縣自然資源局提供的地塊清單表中的11個地塊(以下簡稱“本批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清單表見表1.1-1)。本批地塊原土地用途都為農用地,現根據發展規劃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和食品生產加工和儲存用地。
規劃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為4個,位于永登縣西城區和永登縣北城區。地塊名稱為永登縣西城區小學建設項目地塊、永登縣西城區幼兒園建設項目地塊、永登縣中醫醫院建設項目地塊及永登縣傳染病防治中心建設項目、永登縣北城區幼兒園建設項目地塊。
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的地塊為5個,主要分布在永登縣縣城。分別為亞太玫瑰園B區建設項目地塊、令牌香榭國際住宅小區項目地塊、濱河佳園項目地塊、碧桂園.永豐府項目地塊、永登宏遠翡翠城住宅小區項目地塊。
規劃用途為食品生產加工和儲存用地的地塊為2個,位于永登縣樹屏鎮和永登縣柳樹鎮。地塊名稱為蘭州樹屏眾創城項目地塊、永登千泉商貿有限公司農產品倉儲項目地塊。
二、調查結論
第一階段調查結論:
據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結果地塊使用歷史為從地塊歷史變遷資料中得知,本次調查的蘭州市永登縣11個重點建設用地地塊,地塊歷史用地均為農用地。永登宏遠翡翠城住宅小區地塊已一部分歷史屬于永登縣高家灣小學;亞太玫瑰園B區原為居民區;北城區幼兒園原為龍崗小學;其余地塊歷史均為農田。
至2022年4月16~17日調查人員現場踏勘時,本次調查的蘭州市永登縣11個項目重點建設用地地塊,其中西城區小學、西城區幼兒園已建成,未投入使用。
永登縣中醫醫院建設項目地塊及永登縣傳染病防治中心建設項目、永登縣北城區幼兒園建設項目地塊、亞太玫瑰園B區建設項目地塊、令牌香榭國際住宅小區項目地塊、濱河佳園項目地塊、碧桂園.永豐府項目地塊、永登宏遠翡翠城住宅小區項目地塊、蘭州樹屏眾創城項目地塊、永登千泉商貿有限公司農產品倉儲項目地塊,地塊內正在施工建設,部分主體工程已建成。各項目地塊四周有圍擋,封閉式管理。地塊內局部有建材、鋼管等堆放、有塔吊、挖機等機械設備。
所有調查地塊內未發現危險廢物儲存或使用痕跡,未發現化學品的使用痕跡,所有調查地塊內無異味,部分地塊周邊存在居民區、學校、幼兒園等敏感目標,原址有建筑物的地塊,地塊內原有建構筑物拆除前,地面有硬化防滲層。因此,所有調查地塊及周邊未曾出現過環境污染事件,所有調查地塊內的活動對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極小。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土壤未受到過任何污染,地塊的土壤環境狀況可以接受,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的調查,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三、調查建議
(1)本次地塊調查結束后,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的相關要求,將調查報告主要內容通過網絡、報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
(2)本次調查結果表明,該地塊土壤不存在污染,不屬于污染地塊,該結論針對2022年4月前的地塊環境現狀。如后期發現地塊有外來污染堆土或建筑垃圾,建議立即向環境主管部門匯報,并采取相關措施。
(3)在工程建設基坑開挖過程中,如發現地塊存在其他區域土壤問題,可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或另行補充調查。
(4)調查地塊后期建設及使用過程中,應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土壤污染,并接受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避免建設使用過程對地塊及周邊區域造成污染。
四、地塊信息公示單位
地塊土地使用權人:
永登縣教育局
蘭州同創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甘肅令牌鵬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蘭州中信房地產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
甘肅佳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永登縣中醫醫院
永登豐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甘肅宏遠駿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永登千泉商貿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138931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