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82號)以及《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第十一條第二款“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現將徽縣宏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選礦廠擴建項目(日處理螢石礦200噸擴大至500噸)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日期進行公開。
本項目于2021年11月5日取得隴南市生態環境局徽縣分局出具的關于《徽縣宏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徽環評表發〔2021﹞10號),我公司在陸續取得相關手續后于2023年6月21日對項目進行開工建設,2024年5月30日項目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全部竣工,并于2024年6月13日進行調試,預計2024年6月30日調試完成,調試時間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30日。
特此說明。
徽縣宏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6月12日